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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只能收9元证书费(成都)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6日  来源: 柯桥离婚律师     http://www.kqlhls.com/

  成都市民政局日前发出通知,严禁将婚姻登记行政行为中的查档、提供《申明书》等事项纳入婚姻服务收费范围,婚姻登记机关只能收取9元婚姻证书费,其他服务项目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坚决杜绝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

  我市各婚姻登记处都制定了节假日公共服务定时、预约服务制度,在未收到正式取消该项便民服务文件和办理取消手续之前,不得擅自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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