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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院的判决在中国在中国承认和执行应当通过什么渠道
发布时间:
2014年2月9日
来源:
柯桥离婚律师
http://www.kqlhls.com/
外国法院的裁判需要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可以通过两种渠道提出:一是直接由当事人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二是外国法院按照我国与外国间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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