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继承法

遗产继承权是不是可以转让,不孝敬父母还有遗产继承权吗 孝顺儿媳也享继承权

发布时间:2020年7月4日 Tags: 遗产继承权是不是可以转让,不孝敬父母还有遗产继承权吗,孝顺儿媳也享继承权  来源: 柯桥离婚律师     http://www.kqlhls.com/

 于涛律师,柯桥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遗产继承权是不是可以转让,不孝敬父母还有遗产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实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那么,遗产继承权是不是可以转让,不孝敬父母还有遗产继承权吗在下文为大家一一解答。



  继承权是一种依附人身关系的权利,它与个人的人身不可分离,例如根据《继承法》关于;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规定,只有具备父母子女关系才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那么,遗产继承权是不是可以转让不孝敬父母还有遗产继承权吗为你整理如下:




  一、遗产继承权是不是可以转让


  遗产继承权是不能转让的。


  规定遗产的继承权不可以转让,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权,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放弃继承权,可以在继承完毕遗产之后,再转让或赠与其继承所得遗产给他人。


  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同时还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应该说继承权是一种带有人身关系性质的财产权,是以当事人具有某种特定的身份关系为存在基础的。因此,继承权兼具财产权、人身权性质,这就决定了继承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权利主体处分继承权不能像处分其他财产权利一样享有完全自主的处分权。也就是说,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除此以外别无选择。所以,继承权不能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转移的效力。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能够引起继承权发生转移的只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两种情形。


  《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法》司法解释:


  5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53.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二、不孝敬父母还有遗产继承权吗


  如果只是不孝敬父母,不赡养父母,不丧失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只有以下几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只包括以下几种: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但是,如果子女有条件赡养父母却拒绝赡养,虽然不丧失继承权,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如果子女确实没有赡养条件,无力赡养,遗产分配份额,相关规定如下:《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有关遗产继承权是不是可以转让,不孝敬父母还有遗产继承权吗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依《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与继承权相关的其他几种权利。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实际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行使了自己的继承权。而把继承来的一份遗产,再赠与别人,法律是允许的,也是合法的。但此时,继承人不是转让继承权而是转让的财产所有权。;







孝顺儿媳也享继承权

  阿丽、阿明一家三口与60多岁的婆婆一同生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阿明于2009年10月不幸去世,阿丽带着儿子仍与婆婆共同生活并悉心照顾老人日常起居,老人生病住院,阿丽也是日夜陪护,邻居们和医院的医生护士...



  阿丽、阿明一家三口与60多岁的婆婆一同生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阿明于2009年10月不幸去世,阿丽带着儿子仍与婆婆共同生活并悉心照顾老人日常起居,老人生病住院,阿丽也是日夜陪护,邻居们和医院的医生护士都羡慕老人有个好儿媳。最终,2013年8月,老人病重去世,留有出租门面一套以及存款8万余元。因为老人生前没有立遗嘱,结果在处理上述财产的继承问题上,阿丽与阿明的两个妹妹阿红和阿芬产生纠纷。阿红和阿芬将阿梅诉至法院,认为阿丽没有资格参与继承母亲的遗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丽在老人生前担当了赡养的义务,也应享有继承权,驳回了阿红和阿芬的诉求。


  说法:孝道是中华名族传统的道德观念,孝敬父母、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法律上的规范。法律为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尽可能为老人们提供一个;老有所依;的环境。原则上说,只有亲生子女才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其他人则不具有继承资格,但是为了弘扬社会道德风尚,法律对于其他承担赡养义务的人在遗产继承方面规定他们也享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夫妻一方丧偶后,对另一方父母始终不离不弃,承担主要赡养义务,可以视为亲生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遗产。本案中,阿丽在丈夫去世后,对于婆婆照顾无微不至,直到老人去世,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依法享有继承权。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柯桥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