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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婚姻宣告无效 表姐弟俩分道扬镳

发布时间:2015年5月11日  来源: 柯桥离婚律师     http://www.kqlhls.com/

 今日(5月4日), 家住河南省上蔡县洙湖镇的宁新田和表姐王艳杰(二人均为化名),终于结束了13年的无效婚姻。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宁新田比表姐王艳杰小两岁,宁新田的母亲是王艳杰的小姨,貌美标致的王艳杰很得其小姨的爱宠,宁新田也对自己的表姐喜爱有加,王艳杰初中未毕业就经常在宁新田家居住,两家人为了亲上加亲,王艳杰20岁时便开始与18岁的表弟宁新田同居,在宁新田20岁时就当上了爹,宁新田25岁时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27岁时其表姐已为他生育了第二胎孩子,自此宁新田已是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的父亲。然而,自2003年春天,宁新田和邻村的燕春(化名)前往南方打工,表姐的容颜和温存没有留着他的花心,他一直和燕春长期保持同居关系,并生育一男孩。10年后,宁新田走进上蔡县人民法院的大门,要求法院宣告他和表姐的婚姻无效。5月4日,上蔡县人民法院对此桩婚姻宣告无效的同时,对此案所涉子女、财产等问题也作出相应判决,另外还判令宁新田支付表姐王艳杰精神损害赔偿金5.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宁新田与表姐王艳杰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属无效婚姻,在宣告他们婚姻无效的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亦作出判决。因宁新田在外与他人有着长期同居关系,对表姐王艳杰造成一定精神损害,判决给予5.6万元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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