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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独生子女证享受35产假问题

发布时间:2014年7月9日  来源: 柯桥离婚律师     http://www.kqlhls.com/

  

  网律师为您解答网法律咨询解答:领独生子女证享受35产假问题,并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咨询

  网网友问:你好,我是在深圳外企工作的,打算生一小孩后领独生子女证,其他产假135,但独生子女产假的35天,公司说要在小孩出生二个月内交公司独生子女证才能享受独生子女的35天产,否则不给,这样有道理吗

  网律师解答: 产假一般为3个月,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四个月。产假9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男方是否可以休陪产假:各地规定还有不同,有的地区允许、有的地区不允许,有的地区时间长、有的地区时间短。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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