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丈夫离婚后猝死 母亲不能代子放弃遗产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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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张先生与王小姐自由恋爱2年后结婚,王小姐为张先生生了一子张甲。后张先生炒股成功,成为千万富翁,到处沾花惹草,与其他女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在张甲2岁时张先生与王小姐离婚,张甲由母亲抚养。第二年张先生约会情人时因心脏病意外猝死,留有个人遗产2500万。按张先生的遗嘱,张甲将全部继承张先生的遗产。但是,王小姐对张先生恨意不减,对执行张先生遗嘱的律师说:“就是饿死,我儿子也不要那个混蛋一分钱。”
法官讲法: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可依法由监护人代为行使,但作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只是一种纯粹的利益,他人无权处分,如果他人擅自处分或者代行放弃财产权,则是侵害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所以,从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出发,王小姐作为张甲的监护人只能代替其接受该物质利益,不允许代行放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