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认识几个月就闪婚的夫妻婚后矛盾不断,最终走进了法院。这起离婚官司在长沙县法院折腾了三次,近日,两人最终在立案庭庭长谢英的调解下,签下了离婚财产协议。
1999年,大学毕业的徐某经人介绍认识周某,两人在同年登记结婚。2008年,周某听信谣言,开始怀疑妻子与外人有染。
“没有好好沟通是造成他们离婚的主要原因。”谢英介绍,周某只有小学文化,两人没有太多的共同语言,常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而争吵后两人也很少坐下来沟通。
2010年,徐某以夫妻关系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法院认为双方加强沟通还可以改善关系,判决不予准许离婚。离婚没有成功,夫妻俩却没有停止争吵,谢英介绍,在2010年底,两人的紧张关系升级,徐某搬出家庭独居。
半年后,徐某再次上诉法院要求离婚,并与周某进行共同财产分割。这次,法院同意了离婚,并将两个孩子判给双方分别抚养,但对财产分割问题却未予处理,并且双方对于房屋的自估价值相差极大,两人又都不愿意申请价格评估。
同年11月,徐某第三次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因为两人都拿不出合理的财产解决方案,谢英决定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谢英最终从孩子的角度给两人做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协商,两人今年2月初签下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进行这种调解和处理信访必须要有耐心,同时还要有细心、诚心和爱心。”作为立案庭的庭长,谢英几乎每天都要进行这样的调解或信访接待。从2004年开始,谢英每年都因工作优秀多次获奖,今年被评为长沙市优秀法官。
记者任文婧 实习生李明儒 通讯员李少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