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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垚翔律师:同性恋结婚的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日  来源: 柯桥离婚律师     http://www.kqlhls.com/

王垚翔律师:同性恋结婚的法律分析

2012年10月2日,福建省最小的县城,宁德柘荣发生一件轰动全城的事情,一对男性同性恋在这个小县城里举行婚礼,街头巷尾、老少妇孺都在议论纷纷,打听婚礼的举办场地,猜测各种婚礼细节。

婚礼主角是24岁的陆忠和20岁的刘万强。陆忠是宁德人,他的恋人刘万强来自福安,平时大家都称呼他们 “忠少”和“强少”。今年七夕,相恋2年多的他们在东莞公开订婚引起轰动。9月13日,他们还在泉州公开拍摄结婚照。

上海律师王垚翔从两个大的方面为我们分析了该事件,他说,男同结婚的问题,我有以下观点。首先,婚姻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同时,从法律上讲也是一种要式行为。即,只有符合结婚的条件且领了结婚证,才能成立婚姻关系,这和群众,特别是一些落后地区的群众心目中只要办了酒席,办了仪式就是夫妻了的观念是相悖的。回到男同结婚,就算他们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但他们不符合现行婚姻法对缔结婚姻的要求也没有领取结婚证,因此二人之间是不存在婚姻关系的。至于二人之间的财产,自然也不会成为夫妻财产,而是各自名下仍归属于个人。一方过世后,另一方也无权继承死者的财产。

其次,就是法律冲突,两个人如果是在一个认可同性恋的国度登记结婚的,那么说他们的婚姻在当地是被认可、受保护的。但是在中国,这被认为是有违公序良俗的婚姻契约,是不被中国法律所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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