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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以分居两年为前提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9日  来源: 柯桥离婚律师     http://www.kqlhls.com/

    很多人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夫妻双方必须分居满两年才能够离婚". "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是法律列举的一系列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中的一种,如果有证据能够双方之间符合其他的法定情形,就没有必要等到分居满两年才提出离婚。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的标准抽象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但由于这一抽象的标准在实际审理案件上不太好操作,法院在很多情况下对双方感情是否破裂难以准确的把握,所以法律又具体列举了一系列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便于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能相对正确的认定感情是否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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