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同居关系

解除同居关系后对方患病要求照顾合理吗?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22年8月30日 Tags: 解除同居关系,对方患病要求照顾合理吗,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 柯桥离婚律师     http://www.kqlhls.com/

 于涛律师,柯桥离婚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方患病要求照顾合理吗?


  我们知道婚姻法有规定,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困难的,法院可以根据这一情况在分割财产时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照顾。那么,以夫妻关系非法同居的,一方同样患有相应疾病,生活上出现困难的,还需要继续相应的照顾吗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对象出现生活困难的,同样需要另一方予以照顾,不过需要按照以下法定的条件:

  1、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病。所以,如果是在解除同居关系后才发现重病的,那么法律上不支持给予相应的照顾。

  2、患病方的疾病严重并且久病未愈。实践中,对于具体疾病要求是相当严重,并且得久病未愈,否则的话不能根本判断为生活困难。

  事实上,很多人以为只是男女普通意义上的同居,双方没登记结婚时,跟对方解除同居关系,除了财产、债务之外,双方没有其他的义务,但是,其实只要是在同居期间,一方即患有严重疾病的,那么还是需要对此承担一定责任的。

  按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对照顾的具体处理如下:

  1、一方予以适当照顾;

  2、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不过,虽然说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对患重病的另一方有照顾的义务,但实践中负有相应义务的人即负担过重,比如另一方主张全部医药费等的,那么就会变成不合理要求,但是,负有义务的一方自愿的除外。

  最后,法律上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对患有重病的一方有照顾的义务,一般会拿双方的同居财产进行照顾,当然,如果对方不满足法定情况的,因此产生同居财产分割,或是承受道德谴责的,那么建议可以就纠纷积极去法院起诉解决。


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同居恋人分手的原因有很多,有些人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有商有量,签订解除同居协议和平分开。这种方式是值得称赞的,但签订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就不一定了,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效力对双方的合法利益有重大的影响。

  看一个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协议是双方意愿表达真实,这个从字面上都可以理解了,就是签这个协议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签的。

  2、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如果协议一方利用暴力威胁逼迫你签合同,这种情况下签的协议是无效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协议,也是无效。

  总结上述大概可以这么说,如果同居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恶意损害公私财产,这样的协议通常是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一方不遵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支持你的请求,给予公正的判决。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大家注意,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并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

  许多人觉得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就十拿九稳,这种想法是不准确的,小编认为,只有双方当事人确定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有效的,那该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如果说不敢确定,建议找个同居关系专业的律师咨询确认一下。

  当然,若需要对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得到一种保证,可以去进行公证。公证的好处在于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参考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判决。

  总之,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对于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来说是有好处,协议的内容最好包括:

  1、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

  2、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

  3、对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的问题。

  4、违约的处罚措施。

  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助于分手双方明确权利义务,同时也是维权的重要的凭证,即使对方抵赖,你完全可以持有效的协议到法院起诉。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柯桥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